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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观点:警惕未成年人沦为电诈“工具人”

来源 : 法治日报·法治周末    时间:2023-06-15 11:05:12

《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2022)》显示,2020年至2022年,检察机关审结(含起诉、不起诉)未成年人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犯罪人数分别为236人、3001人、5474人,2022年较2021年同比上升82.41%

《法治周末》记者 孟伟

帮同学办几张电话卡、银行卡,就能赚100元钱;给手机换卡、充电、保持信号畅通,一小时就能轻松到手400元……


(相关资料图)

一些未成年人为获取额外生活费,主动或被动参与这些“0成本”就能赚钱的“好事”,然而这些“快钱”正一步步带着他们走入违法犯罪的深渊。

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持续高发,为快速转移赃款、逃避打击,一些犯罪分子以高报酬为饵,引诱他人出售租借“两卡”,用于电信诈骗、境外赌博洗钱等犯罪活动。这也使得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以下简称“帮信罪”)案件数量激增,其中不乏未成年人涉案。

帮信罪,是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上游犯罪之一,从司法实践情况看,已然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重要“帮凶”之一。

未成年人涉嫌帮信罪人数明显上升

由于低成本、高收益的诱惑,一些涉世未深的未成年人、在校学生也在利益诱惑下参与电信诈骗犯罪活动,沦为诈骗团伙的“工具人”。

2022年4月11日,黑龙江省鸡西市公安局新型涉网犯罪侦查分局接到线索称,本市居民王某出租微信,并涉及1起电信诈骗案件。公安机关经侦查发现,张某编造虚假理由,骗取王某微信账号和密码,并将该微信以160元/天的价格租给姜某。姜某收购微信号后,将微信号以每天180元至220元不等的价格出售给某电诈平台,谋取不法收益。

鸡西市公安局侦查终结后,以姜某的行为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将案件移送检察院。

鸡西市公安局新型涉网犯罪侦查分局专案三队大队长杨化龙告诉《法治周末》记者,上述三名涉案人员均未成年,“因缺钱,姜某经常使用境外聊天工具浏览快钱、赚钱等信息,并添加大量出租微信、QQ、抖音账号等群组,后加入到上述电诈平台的群组中,承诺每租一个微信号给他180元至220元”。随后,姜某利用其学生身份在同学当中大量收购微信号,以每个130元至180元不等的价格收购,从中获利。仅半个月的时间,收入已过万元。

“在校学生和未成年人参与的电信诈骗犯罪,通过简单大量的拉人头,在短期内创造巨大收益,这对没有收入来源的在校学生和未成年人来说,诱惑巨大。”杨化龙说。

他发现,未成年人涉嫌帮信罪明显增多,甚至年龄有降低的趋势,“通常集中在16岁至18岁高中阶段,但近一年经常发现有初三、初四的学生参与进来”。

6月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2022)》,其中显示,2020年至2022年,检察机关审结(含起诉、不起诉)未成年人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犯罪人数分别为236人、3001人、5474人,2022年较2021年同比上升82.41%。未成年人涉嫌帮信罪数量明显增加。

“门槛低、收益高、见效快”

“同届学生几百人,让同学帮忙办两张电话卡,每办一张给100元钱。有一个学生参与,很快会影响一个班级,再呈几何增长再影响到各个年级的学生。”杨化龙表示,电信诈骗团伙盯上未成年人有一部分原因是其群体集中、易于扩散,出现可以“赚钱”的犯罪方式后,往往会迅速传播,涉及人数也会急剧增长。

除租售“两卡”外,架设简易GOIP设备(虚拟拨号设备)也成了部分未成年人赚“快钱”的方式。

“书桌里放两部手机、几张电话卡,遇到电话卡被封停就换一张,对手机没电、网络不稳定的情况进行处理。仅凭这些毫无技术含量的动作,每小时就能获得200元至400元的报酬。”杨化龙向《法治周末》记者透露,架设简易GOIP设备只需要准备两部手机,一部境外网络手机,一部境内插卡手机,两部手机用音频线链接,这种方式拨出的电话一般不会被标记为境外电话。

“这些环节通常不需要复杂的技术手段,也不需要投入过多的资金,门槛极低,在校学生和未成年人可以轻易掌握。”杨化龙称,犯罪门槛低、收益高、见效快也是在校学生和未成年人参与电信诈骗犯罪主要原因之一。

“惩罚力度也要跟上”

杨化龙曾见到因涉嫌帮信罪被带回问询的未成年人安慰自己母亲时说:“我不会有事的,大不了就是个取保候审。”还有高中生被抓进行批评教育后,从公安局出来后直接让其家人帮忙办手机卡、银行卡,重新参与犯罪。

“他们并不懂采取强制措施意味着什么,他们认为只要不被关进监狱,就不是犯罪。”杨化龙说,甚至有些“上线”会对学生进行培训,告诉他们被抓也不用怕,未成年人不会承担法律责任。

《法治日报》曾报道,最高人民检察院相关人士称,一些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成年人利用法律对未成年人从轻、减轻处罚的特殊政策,大肆胁迫、教唆、利诱未成年人参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也是未成年人涉该类案件多发的原因之一。

实际上,未成年参与帮信活动并非不用承担后果,只要达到刑事犯罪标准的,检察机关会按照相关法律提起公诉。

“首次犯罪,情节轻微,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一般是以批评教育为主。重复犯罪,没有达到刑事犯罪标准的一般采取惩戒和行政处罚。只要达到刑事犯罪标准的,检察机关会按照相关法律提起公诉。”杨化龙说。

上海市法学会未成年人法研究会副秘书长田相夏在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表示:“我们对未成年人以教育、感化、挽救为主,惩罚为辅的刑事政策,但未成年人参与帮信活动带来的不良影响是很大的。有可能一个未成年人的帮信行为,造成几百人上百万元的损失。”

田相夏认为,在保护未成年人的同时也应保护社会利益,教育手段不能解决问题后,惩罚力度也要跟上。他建议:“对未成年人参与帮信行为,可以探索类似于盗窃累犯的制度,比如,一年内实施3次,两年内实施6次帮信行为,要有更严厉的处分措施。”

建议提高帮信罪相关知识的普及度

除了主观故意、明知故犯的未成年人外,还有一大部分是因法律意识淡薄,一部分未成年人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参与帮信活动中的。

“我代理过一个16岁男孩的案子,朋友请他吃饭,让他帮忙办一张银行卡。在公安机关查询诈骗资金流向的时候发现有多笔资金汇入男孩的银行卡中,他就糊里糊涂被取保候审了。”田相夏曾代理多起未成年人在自己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参与帮信的案件的法律援助。

在他看来,近几年大力度的反诈宣传已经让大多数人免于被骗,但还要宣传帮信罪的行为模式,让学生和家长都了解,从而减少此类现象的发生。

“家长是未成年人的第一责任人,一般家长的教育模式是告诉孩子不要干坏事,不要做违法的事,但作为家长他们都不了解,帮人办卡可能就违法了。”田相夏说。

未成年人参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主要以租售“两卡”为主。田相夏提出,对于银行卡的管控,无法限制年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开卡,是否可以对未成年人银行卡资金流入数额进行限制。“比如,限制半年内资金流入不超过10万元,这样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成年人的犯罪成本”。

杨化龙建议,防范未成年人参与电信网络诈骗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参与,学校应该加强日常的法律知识学习和反面案例宣传;家长应该注意孩子的反常行为,及时予以制止;政法机关应该加大避免未成年人犯罪问题的宣传力度;通信运营商、银行应该对未成年人开办卡专门监管等,真正做到全社会的共同参与,相关部门各自承担起自己相应的义务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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