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孙立昊洋
近日,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召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新闻发布会。2021年以来,陕西省检察机关共办理危害粮食安全、影响农业发展、破坏农村稳定、侵犯农民权益等各类涉农领域犯罪案件18239人。职务犯罪案件起诉35人,经济犯罪案件起诉628人,侵害农村留守儿童犯罪案件起诉101人,侵害农民工犯罪案件起诉395人。与陕西省法院、省公安厅建立机制,推进刑事案件涉扶贫领域财物依法快速返还489万元。聚焦乡村地区、特殊群体,深入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全力做好追赃挽损工作,共办理相关案件51件,追赃挽损23677万元。
陕西省检察机关还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依法为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种业安全及农村产业、文化、生态振兴提供有力法治保障。通过办案保护集体生态公益林7876亩,复垦耕地4689.5亩,督促保护草原112亩,督促修复湿地11.4亩。深入开展“寻、保、传”专项活动以及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寻访乡村革命文物和烈士纪念设施近千处。
陕西省检察机关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专项活动和“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开展司法救助2556件,发放救助金3897.619余万元。针对贫困户、突发严重困难户、未成年人、残疾人等重点救助对象,开展救助574户764人,发放救助金701万元。
此外,陕西省检察机关还不断健全完善与乡村振兴工作部门协调联系制度机制,加强与环保、农业、林业等部门沟通协作,强化与纪检监察机关及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在线索通报、案件移送等方面的工作联动与协调配合机制,推动形成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的合力。
最后,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丁鹏敏介绍了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近日出台的《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乡村振兴的意见》的起草背景和主要内容。该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冯耀辉发布了14件典型案例。
X 关闭
Copyright © 2015-2022 亚洲建筑网版权所有 备案号:豫ICP备20022870号-9 联系邮箱:553 138 779@qq.com